第二副總監 李朝

 

第二副總監在總監督導下,協助區行政工作及代表總監。

下列為其職責但不限於:

(a) 發揚國際獅子會之目的;
(b) 履行總監交付之行政工作;
(c) 履行國際理事會所規定的其他職責;
(d) 參與所有內閣會議,並於總監缺席時,代爲主持,適當
      時可參與總監議會會議;
(e) 熟悉區內分會之優缺點, 協助總監及第一副總監了解查
      出弱會及強化現有弱會及可能之弱會;
(f) 依總監的要求,代表總監訪問分會;
(g) 協助總監及第一副總監計劃舉行區年會;
(h) 與區會員保留委員會合作及協助該委員會防止特別因分
      會行政及/或財政問題或忽視,所造成分會及會員的流
      失; 
(i) 與 區LCIF 委員會合作,透過定期分發LCIF資訊及材料
    提升對LCIF之了解及支持,協助完成年度之目標;
(j) 與區資訊委員會合作,協助向分會及會員宣傳使用國際
     獅子會的網站及網際網路,可以取得資料、提送檔案、
     購買分會用品等;
(k) 依總監的要求督導區委員會
(l) 協助總監、第一副總監、區內閣計劃下年度工作;
(m) 熟悉總監之職責,俾於總監及第一副總監出缺時有充分
      之準備代理該職,直到按附則及國際理事會政策所規定
       總監及副總監填補人選就任。